浙江一小学生维权成功:雨天路上遇到这种事不能纵容

资讯

 

小傅同学

你好!110吗,早上我下车的时候,被一辆汽车溅了一身的水,衣服全湿了……

近日

在宁波余姚市新西门南路

小傅同学坐着妈妈的电瓶车赶往学校

在学校门口附近下车时

一辆黑色私家车快速经过积水路段

溅起的水花将她淋了个透心凉

看到轿车自顾自离去

小傅同学和她妈妈都气坏了

追了很远

总算看清了轿车的号牌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在学校里学过,

而且这种事是不能纵容的。

于是

小傅同学和她妈妈一起报了警

之后

她忍着冻赶去上学

小傅同学只能湿着去上学

交警通过公共视频

找到了当时的那辆机动车

驾驶员是一名女子

据她说

她当时也是送孩子去上学

因为时间有点紧

就开得有点快

没有注意到路边的水坑

更没有注意到溅湿了小傅同学

她当即承认了错误

并请求交警向小傅同学转达她的歉意

△交警在还原事故现场时也被溅了一身水

我在用手机进行拍摄时

也被水溅了一身。处警的交警说

可能当时司机是无意的

所以没有及时停下来

但不管怎么说

这都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而且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

交警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

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

应当停车察明水情

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条款

对她处以200元的罚款

温馨提示

驾驶员行车经过积水路段

一定要慢行

要顾及周边其他出行人员

这是基本道德

也是法律要求

综合:浙江交警、文明浙江

来源: 义乌交通广播

悠悠网 »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