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知识:用人单位如何采取措施用法律手段裁员?
runsly
03-06 22:10
0

裁员又叫做经济性裁员,这是用人单位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自救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但在实际进行裁员的时候,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除了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外,也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那究竟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这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很大程度决定着裁员决定的合法性,这也是劳动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裁员决定是否合法的重要根据。

  二、公司裁员应当支付哪些补偿

  (一)经济保障: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应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在同一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连续计算工龄的,依法律的规定。如,商调人员应连续计算工龄。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给与劳动者更高的补偿标准。

  (二)失业保险金救助:劳动者失业后,可凭《劳动手册》、本人填写的《失业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在失业登记有效期满后,仍需失业登记的,应在两周内办理续登手续,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失业登记人员可以享受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参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等权利。

  (三)再就业保障:实施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经营情况发生好转,在六个月内重新开始招用员工的,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办理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手续的人员可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失业保险申领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优先招用被裁员工。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劳务派遣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吗?   劳务派遣是常见的一种用工方式,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并不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而...
劳动合同法律知识:试用期最长可... 一些企业在招聘新的员工时,会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才会正式录用。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欺骗劳动...
质押物被债权人损坏了应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押是债务担保的一种重要方式,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关,债务人...
网购政策法律知识:网上购物法律...   关于网上购物,如今出现的问题是比较多的,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多不胜数。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对网上购物...
父亲欠债过世后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在现实生活中欠债不还产生的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而有些情况是债务人身亡无法偿还债务,而有些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