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经济发展放缓,部分公司因发展不景气,不得不作出裁员的决定,但是不少公司出于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因素考虑,没有直接辞退员工,而是要求员工“停薪留职”。但在目前停薪留职已经不合时宜了,公司要求员工停薪留职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要求员工停薪留职不合法
“停薪留职”是80年代产物,在现今已经不合时宜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的权利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因此,公司要求员工停薪留职显然是违法的行为。公司因不景气而要求员工停薪留职,实质就是变相辞退员工,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所以说公司要求员工停薪留职不合法。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停薪留职已经不合时宜了,但原劳动部颁发一些关于停薪留职规定和通知仍然有效,如《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依然有效。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应该是员工主动提出,经工作单位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才能停薪留职。所以不是停薪留职不合法,而是公司主动或变相要求员工停薪留职不合法。
此外,公司不景气满足是可以停工停产的,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依然要向员工支付工资,而不能停薪。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细规,对公司停工期间支付的工资有不同的标准。例如北京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江苏、广东、深圳等地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因此,对员工而言,公司要求停薪留职的,当然可以不接受,还可以要求复工正常工作,获取应得工资,或者辞职,要去公司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要是双方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权索偿。倘若不知道怎样操作或心存担忧的,可以向专业的公司法律师或劳动纠纷律师进行咨询。
上一篇:员工培训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下一篇: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怎么计算?